解读P2P最近的相关法律法规

随着P2P网贷在我国的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引起国家的重视,在2015年出台了三部有关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政策性文件,那对我们普通投资者来说有哪些影响呢?2015年7月《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互联网金融经过这些年的快速发展,终于进入了我国监管层的视线里,告别了爹不管娘不问的日子,从2015年下半年,各种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政策指导性文件和纲要文件密集出台。从不同的角度对互联网金融、P2P、支付机构、民间借贷、股权众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等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定位和规范。

  而作为金融基本知识并不熟练掌握的普通投资人来说,看到那些晦涩的各种条款,估计早就晕头转向了,下面我们就简单梳理一下这些相关的政策和意见对网贷行业以及对我们普通投资者的影响:

P2P相关政策性文件

  一、2015年7月《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由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属于互金行业的顶层设计具有“行业立宪”的性质。值得我们注意的有以下几点:

  1、 鼓励设立网络借贷平台,明确信息中介性质。

  2、 明确了监管单位,银监会负责监管

  3、 明确了P2P的所属分类及适应的法律:网络借贷属民间借贷,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司法解释规范

  4、 强调了由银行提供第三方存管服务

  5、 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需要向电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影响:结束了p2p2时代,增加了运营成本,会淘汰一些小平台,且增加了备案手续及信息披露的要求,让一些纯诈骗平台增加了违法成本。对于我们普通投资人来说,随着监管的逐渐落实,P2P作为一种划时代的财富管理方式,会更加安全、透明有保障,我们在投资过程中也能更容易甄别平台及项目的优劣。

  二、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该“规定”让一直处于地下的 “民间借贷”终于可以见光了。其中亮点有:

  1、民间借贷需要签合同,借条不管用了。

  2、P2P平台担不担责有说法了:如果P2P平台仅提供媒介服务,那么出了问题后,投资人和借款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人民法院不会支持。但是P2P平台明确表示其将为提供担保,出了问题后,出借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会支持。但是规定了这次利率区间小于24%法律保护,24%-36%是自然债务区,如出现问题提起诉讼,法律保护。大于36%你如敢借,不还你,后果自负。

  影响:更好为P2P参与者的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利率的规定让部分平台从网上吸纳资金放高利贷的行为,将不再能够继续下去。P2P行业利率更加市场化。

  三、2015年12月28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该意见是由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司等部门研究起草,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

  该办法明确了“底线监管”原则,划定了12条红线,其实就是负面清单,规定了有些事P2P是不能做的:

  1.不准自融为关联人进行融资。

  2.不可以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3.不准建立资金池.

  4.不得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5.不得向非实名制用户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6、平台不能够为自身进行担保,但是可以找第三方为借款人进行担保,这应该是可以的。7、不得为非实名制用户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8、向非实名制用户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9、不得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

  10、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包括借款人,融资方,对他融资项目所产生的收益和虚假的宣传。

  11、不得搞配资业务

  12、不得发股权众筹,实物众筹

  影响:这12条红线,可能会是一些平台对未来的发展战略做出调整,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这也说明国家给了P2P行业较为宽松的发展空间,其发展之路也必定越走越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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