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千1百万理财5年钱未进银行工商银行无锡硕放支行行长邹大勇自首审判结果最新消息

7100多万的理财款,在时任工商银行无锡硕放支行行长邹大勇的牵线下,莫善珏与其女莫若理分6次与该支行签订了理财协议。至2013年,上述投资,血本无归。

7100多万的理财款,在时任工商银行无锡硕放支行行长邹大勇的牵线下,莫善珏与其女莫若理分6次与该支行签订了理财协议。至2013年,上述投资,血本无归。

莫善珏与其女莫若理随后提起诉讼,要求工商银行无锡硕放支行赔偿其本息共7100余万。工商银行方面说,上述”理财协议”是邹大勇与莫善珏与其女莫若理之间的私下协议,合同上的银行公章系伪造的,不代表银行的意思。

存款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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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邹大勇以私造理财合同向公安机关自首,后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刑。本案一审在无锡市中院开庭,法院判决王玲父女败诉。后,王玲父女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无锡市中院认为,2005年,莫善珏与邹大勇个人有资金往来;2008年起,莫善珏与其女莫若理与时任工行硕放支行行长的邹大勇数次签订由邹大勇伪造的”中国工商银行高净值客户专属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并由邹大勇偷盖工行硕放支行的业务公章;莫善珏、莫若理所称交付的理财款均未直接交予工行硕放支行,而是被邹大勇转至其他账户。邹大勇于2013年8月1日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后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刑。莫善珏、莫若理一审请求判令硕放支行向莫善珏、莫若理支付理财款本金及收益,迟延支付的利息。一审法院认为案涉理财协议系邹大勇伪造,并非工行硕放支行真实意思表示,故合同不成立,且邹大勇显属超越权限订立合同,莫善珏、莫若理未对”理财产品协议书”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存在明显过错,并非善意相对人,故”理财产品协议书”并不成立,判决驳回莫善珏、莫若理的诉讼请求。莫善珏、莫若理不服提出上诉,认为一审判决认定莫善珏、莫若理与工行硕放支行之间不存在有效的理财合同关系错误,请求依法改判支持其诉讼请求。

最近,江苏省高院二审作出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此案发回无锡中院重审。理财5年,钱未进银行?

钱从没进过银行?莫善珏与其女莫若理觉得此言荒谬。她说,包括她自己签的理财在内,理财款都是由工商银行的柜台员工办理支取,所有协议都是在工商无锡硕放支行柜台签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