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珉起于学者之身,但弃教从政,先后履职于南京、苏州,以国企改制“苏州经验”扬名。在他任职期间苏州外资引资达到巅峰,在内地城市高居榜首。王珉在政坛冉冉升起,仕途前景看好。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6年,被告人王珉利用其担任吉林省省长、中共吉林省委书记、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解决财政补助资金、获取港区开发权、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6亿余元;
在王珉被宣布接受调查的同一天,他的妻子张静在沈阳被有司控制并送往北京。
王珉发迹于高校,自进入政坛起一直在地方辗转任职,先后执掌苏州市和吉林、辽宁两省权柄,是名副其实的地方大员。与大多数“能吏”一样,他风格鲜明,伴随争议。他曾试图在不同地方复制成功经验,结果迥异。
2009年11月,王珉利用其担任中共吉林省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人民币100万元用于支付个人费用;王珉作为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组组长、大会主席团临时党组书记、常务主席,在辽宁省有关选举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反映相关人员的拉票和贿选行为,未按规定调查处理,导致选举中发生大范围的拉票贿选和部分人员违法当选,严重破坏了换届选举秩序和人大选举制度,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玩忽职守罪追究王珉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六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