罂粟壳做调料被判刑案例如何量刑案例一: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7月14日发布,云南省通海县一饭店老板私自在自制的复合调料(佐料)中添加非食品原料罂粟壳,销售给该饭店用餐的群众食用触法。该院日前以这名老板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禁止被告人杨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某在通海县秀山街道经营“通海县***饭店”过程中,于2015年10月20日私自在自制的复合调料(佐料)中添加非食品原料罂粟壳,销售给该饭店用餐的群众食用。2015年10月29日,通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杨某某加工的自制复合调料(佐料)进行抽检,并送云南省出入境检疫局进行检验。经检验,被告人杨某某加工的自制复合调料中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项目不符合食品整治办【2008】3号文件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被告人犯罪后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罂粟壳做调料被判刑案例如何量刑案例二:
为扭转酒店生意惨淡的局面,老板和厨师长合谋在菜肴里加罂粟壳。生意是好了,可他们也因此触犯了法律。经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该酒店老板马欣良、厨师长赵诚敏和仓库保管员黄娟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十个月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对该酒店处以罚金20万元的处罚。
2011年开业以来,无锡市兴元酒店的生意一直不太好。2012年初的一天,时任该酒店厨师长的赵诚敏跟老板马欣良建议,本店的鱼头汤土腥味太重,加点罂粟壳不但能去腥,汤的味道也会变好,马欣良同意了他的提议。2012年6月13日和2013年1月1日,赵诚敏先后两次从供应商那里买来罂粟壳并交由仓库保管员黄娟保管。2012年6月起,赵诚敏开始用罂粟壳熬制猪油,再将熬好的猪油加入该店推出的“农家大水缸”鱼头汤中。此后,酒店的生意果然有了起色,“农家大水缸”也在食客们的口口相传下成为该店的招牌菜,慕名前来品尝的人络绎不绝。